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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关于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情况的报告

  • 2018.11.01
  • 招生资讯

    按照广东省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7〕67号)的文件指示,我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切实保护学生权益,保证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我院招生办协同学生处、教务处以及各系部在报到现场各院系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按照迎新系统上录取电子照片、准考证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进行了初步比对。

(一)成立审查领导小组

由院办发文,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

分工和职责。由招生办牵头组织,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协助,各系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复查内容和程序

招生办按照2017年新生录取数据制成《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核对表》,各系以此表为依据,由学务助理组织各班辅导员逐班逐个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

(1)照片审查:按照录取电子照片、准考证照片、纸质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报到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进行比对。

(2)证件审查: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上的文字信息与电子档案的内容是否一致,主要复查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

(3)户籍审查:对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考生查户籍派出所提供的证明)进行核查,并提交核查报告。

(4)档案审查:一是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和材料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二是检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5)体检审查: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提出处理建议,并提交新生体检报告。

(6)艺术类新生入学审查工作,根据我院艺术类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开展。

(三)资格审查结果及处理

上述各环节有异常时,由发现部门报学院审查领导小组,再次复查,确保入学新生资格的准确无误。

(1)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2)审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审查工作结束后,由招生办向省教育厅报送审查结果,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另外发文并报生源省招办。

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情况

(一)新生报到入学情况

2017年我院报到入学新生为1604人,另有29人于2015年因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复学,全部都通过了资格审查,无发现有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情况。教务处对各系报送的新生数据进行了核对和审核,通过数据比对对重复数据和错误数据进行审查并纠正,把新生数据制成学籍信息核对表,让新生亲自签名确认。务必做到不漏不误注册一人。我院报到率68.90%,报到率正常。

2017年经我院录取没来报到的学生有712人,占录取数据的30.58%。我院对没来报到的712个学生在广东省录取系统上作注销入学资格处理,并在教育部的学信平台上按“放弃入学资格”标注处理。 

根据文件精神,我院2017级新生无在报到环节更改录取专业,新生报到严格按照录取专业报到注册,并在报到流程表里备注说明新生必须到录取专业所在系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期间禁止转专业申请。学籍电子注册也是按照录取专业注册。

(二)保留入学资格情况

2017年录取新生中,保留入学资格一共有54人,其中51人因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2人因病保留入学资格,1人因私保留入学资格。

根据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印发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我院招生办对51名参军入伍的新生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招生办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复查其录取资格。对复查合格的,给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个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招生办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学院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

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对这些参军入伍的新生作“保留入学资格”处理,并标注“参军入伍”。

 

 

 

广东工商职业学院

                                          招生办

2017年10月27日